山东推动人才链教育链产业链创新链融合发展******
记者 张春晓 报道
本报济南1月8日讯 为大力推动全省人才链、教育链、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融合发展,助力改造传统产业、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塑成高质量发展新优势,近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推进“四链”融合发展工作的若干措施》。
聚力集聚培养顶尖人才和领军人才,我省将强化“四链融合”重点领域海内外院士专家的精准引进与服务保障,高质量落实住鲁院士科研生活支持保障政策,柔性吸引国内两院院士、海外学术机构院士服务“四链融合”重点领域的发展。以培养引进战略科学家、领军人才为重点,完善泰山学者攀登专家项目的遴选评估工作机制,依托“四链融合”机制重点实施主体,深化“筑峰计划”实施精准度。
大力引进培养青年后备人才。围绕产业链、教育链、创新链厚植人才链,制定出台国家和省专家津贴制度实施办法,完善对在促进“四链融合”、助力重点产业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优秀人才的激励和保障措施。建立省博士后科学基金,加大对“四链融合”重点产业领域、实施主体平台建设支持力度。
着力推动“四链融合”协同育人。探索研究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人才特殊调配机制、使用机制和支持机制,支持有条件的地方特别是“四链融合”实施主体运用校企联合引才、周转编制等多种模式培育优秀人才,精准保障关键性骨干人才围绕“四链融合”实现跨体制、跨区域发挥作用。
深圳拟调整保障性住房体系 共有产权住房封闭流转******
新华社深圳1月18日电(记者赵瑞希)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深圳市司法局就保障性住房规划建设,以及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管理办法日前联合发布四个征求意见稿。根据意见稿,深圳保障性住房体系将从此前的以公共租赁住房、安居型商品房、人才住房为主,调整为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为主,并明确共有产权住房实行封闭流转制度。
四个征求意见稿分别对保障性住房的建设筹集主体和渠道、用地保障、建设标准、供应对象、申请条件、供应分配方式、租售价格标准、监督管理等进行了规范。
公共租赁住房面向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户籍居民轮候配租、面向为社会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一线职工定向配租,租金约为市场价的30%;保障性租赁住房面向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各类人才租赁,租金不超过市场价的90%;共有产权住房面向符合条件的居民供应,实行政府与购房人按份共有产权,主要采用轮候配售方式,售价约为市场价的50%。
意见稿明确共有产权住房实行封闭流转制度。购房人自签订买卖合同之日起未满5年的,不得转让所持产权份额,由住房保障实施机构代表政府按照购买价格收购;自签订买卖合同之日起满5年的,可以向住房保障实施机构申请将所持产权份额转让给符合条件的对象,转让价格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通过市场参考价格规范转让行为。
意见稿还明确了接受赠与、继承、婚姻状况变化、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等情况下共有产权住房的处置办法,确保一个家庭仅能持有一套政策性住房,且共有产权住房封闭流转。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